2010年上半年,市民政局不断加强落实各类优抚安置政策,切实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的权益。
一是及时兑现各类抚恤优待政策。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,按时、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款项。上半年累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418万元。落实现役军人优待政策,对全市816名义务兵家属及时足额发放优待金956万元。
二是积极开展“关爱功臣、永葆光荣”活动,帮助重点优抚对象排忧解难。对提交补助报告的对象,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给予适当补助,上半年共支付困难补助金11万元。对重点优抚对象,给予门诊及住院医疗补助,上半年共支付医疗补助金 140万元。同时,市民政局积极协调与市卫生局、财政局、社保局等相关部门,建立医疗保障一站式服务体系,提高工作效率。
三是圆满完成2009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。共接收退役士兵 397人,其中农村籍退役士兵269人,城镇退役士兵128人,转业士官8 人。城镇退役士兵及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货币化安置率分别达100%,发放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388万元,农村籍退役士兵一次性安置补助金204万元。
四是做好军队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。目前我市实有军队离退休人员13人,军队无军藉退休人员8人。半年来,民政局坚持优质服务、精心管理的工作理念,切实保障他们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二落实。并认真做好光荣院革命老人的生活保障工作,切实改善他们的生活待遇。
市民政局优抚科